2021年3月11日,林女士在奥一报料平台发布一则“深圳如吻也太一手遮天了吧?”的帖子,内容大致为:
其花钱加入深圳市如吻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吻公司)的团队,并售卖如吻公司的内衣产品。后来其看到“云浮公安”公众号发布的一篇名为“关于深圳市如吻服务科技有限公司林志荣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通告”,于是决定与公司解约退款,但一直遭到公司方的拒绝。
2021年4月8日,奥一新闻报道了《》一事,此前云浮警方也回应称,云浮警方已将该案移交至检察院,进入起诉程序。深圳市如吻服饰科技有限公司传销行为的认定将会由法院作出判决。
报道发出后引起广大网友的讨论
有网友说内衣穿起来很舒服
但是容易变形
有网友认为此“套路”
都是骗家庭主妇、宝妈的钱
也有网友认为
这种属于早年形成的
极度成熟、完整的
微商传销链条
还有网友要求奥一新闻持续报道
好奇此事后续如何
对此
奥一新闻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市民反映如吻公司不退钱
近日,林女士告诉奥一新闻记者,2021年8月18日是她的合同到期日,自此前报道之后,她一直联系如吻公司客服以及上级经销商王女士商量解约事宜,但经过反馈之后,公司层面要求林女士删除关于此前在互联网平台上报料的帖子才有协商的余地。
“她们说删帖后双方才能有诚意沟通。”林女士表示,2020年8月借了6万元加入深圳如吻服饰科技有限公司卖kissy如吻内衣,2020年11月该公司经销模式涉嫌传销并被广东云浮公安认定传销行为后,她便不想与该公司有任何关系。于是向如吻公司提出解约合同,退回1.5万预付款的货物和5000元品牌使用费,但如吻公司并不同意。
据林女士描述,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她们一直在协商沟通,如吻公司表示愿意将1.5万换成货物给她,5千元品牌保证金也可以退回给她,但前提是,她将关于如吻的报料帖删除。
为何如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一直要求林女士删除报料帖呢?
对此,奥一新闻记者联系了如吻公司的赵总监,赵总监否认公司方要求林女士删除帖子。
赵总监表示——
“林女士自己发布不实信息,对公司确实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当时如吻方也遭到林女士的威胁,如吻方也保留相关证据寻求法律途径并保留追责的权利。后来经过沟通之后,林女士也拿出友好协商的态度称会删帖。”
赵总监向奥一新闻记者解释,关于退款事宜,林女士与8月18日合同到期后,相关费用是否退还全按合同要求执行,若林女士没有违约,则可退还5000元品牌授权费。但关于1.5万的预付款,合同中并没有说明此事项,如吻方一切按照合同向林女士提供相应的产品。
对于如吻客服苏苏提及1.5万预付款一事,赵总监称仍需进行相应的核实。
随后奥一新闻记者询问
林女士发帖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赵总监并未明确回应
只是让记者查看
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详情
与此同时,赵总监说因为无法确认记者身份并不接受采访,记者表示可以加微信发送证明身份的文件,赵总监同意了。
随后,记者发送后询问 “林女士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违约呢?”,赵总监回复称,“以合同约定为准。经销商合同中对于订购产品数量、货品交付方式、退换货规定、品牌授权费退还方式、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都有明确约定。关于5000元品牌授权费,合同到期前来申请就好了。”
当记者再次追问“林女士发帖是否属于违约行为?”时,赵总监告诉记者:“我司按合同约定履行并完成产品交付,除了合同约定条款外的个人行为我不太清楚也与我司无关。”
监管部门回应
记者通过天眼查调查发现,深圳市如吻服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吻公司)登记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对此,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以下简称:宝安市监局)。
宝安市监局相关负责人回复称,经销商与如吻公司之间属于企业与企业的事,市监局可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建议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律师看法
针对退费事宜,奥一新闻记者联系到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作相应解读。
郑博恩律师表示,1.5万元预付款虽未在合同中体现,但如若有林女士向深圳如吻公司支付款项银行流水以及林女士与公司客服聊天记录等相应证据予以佐证,如深圳如吻公司并未支付相应对价货物,可以一并主张退还该预付款项。
郑律师还认为,有关5000元品牌授权费这一问题,根据合同第4.2条约定,在合同到期后如无续签或无违规行为时无息一次性退还。如根据深圳如吻公司正式发布且告知或公示给林女士的规章制度、政策、规定、通知等文件,擅自发帖属于违规行为,则深圳如吻公司有权不予退还该品牌授权费。但是若最后核实相关的发帖行为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则如吻公司相关公示规章制度中有对于发帖及新闻爆料的规定,则要求删帖退款则不合理,且无权擅自扣除相关的费用。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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