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监管层密集发文发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对问题中介机构的发现和查处力度。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近期监管层的一系列“组合拳”针对注册制下中介机构的突出问题,有助于提升监管有效性,优化中介机构执业生态。
资本市场会计监管持续加强
资本市场是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市场,审计与评估机构是保障公众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看门人”。当前,资本市场会计监管持续加强。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依法加强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行业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等问题。财政部正会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
今年年初,中国证监会在通报2020年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时表示,将持续加强资本市场会计监管,促进审计与评估机构全面提升执业能力,构建良性执业生态,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施东辉对记者表示,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而财务信息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信息。《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强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财务信息 “看门人”的责任,督促其严格把控审计质量,压实审计责任,构建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相适应的责任配置,这对于对注册制的有效运行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也认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有利于从源头上保障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当前一些中介机构尚未真正践行“看门人”的责任和义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责任义务,厘清了责任边界,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中介机构强监管信号密集释放
7月以来,中国证监会就多次发文发声,不断释放对中介机构强监管的信号。
8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1年系统年中监管工作会议指出,注册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推进期,要继续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准备。重点推进改革优化发行定价机制、提高招股说明书披露质量、进一步厘清中介机构责任、健全防范廉政风险的制度机制等工作。
8月13日,中国证监会通报第二十八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有关情况。检查结果显示,部分首发在审公司存在会计处理不恰当、信息披露不充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部分中介机构存在履职程序不规范、底稿记录不完整等不足。
7月初,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对注册制下保荐承销、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更好发挥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
与此同时,部分中介机构已收到罚单或正被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当前多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截至8月20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共计对42家公司IPO审核中止。《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沪深交易所和多家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发现,主要因发行人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律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保荐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会计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由此导致中来股份、大豪科技等八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或并购方案被终止。
8月初,中国证监会还公布了10条券商处罚信息,共有7家券商和14位保代遭罚。
施东辉认为,近期监管层的一系列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普遍不高、制度规则体系不够健全、市场约束机制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坚持依法监管、标本兼治的原则,有助于提升监管有效性,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础。
针对如何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他建议,一是加快出台保荐机构信息披露评价机制,围绕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及财务报告结论的客观性和公允性等重点问题,制定颁布保荐机构核查验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评价标准机制,从机制层面约束中介机构尽好职、把好关;二是研究推出招股说明书律师验证机制,增强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从源头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三是加快制定执业规范和审核标准,在梳理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执业规范,明确尽职调查工作要求,提升执业标准。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