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徐汉雄
据6月27日郴州广电报道,6月23日,一名女子在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吉庆大道跳桥轻生,路过此地的湖南郴州男子罗范春,奋不顾身跳桥救人。目前,当地公安正在为其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跳桥救人的勇士罗范春。(来源:郴州广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报道,罗范春系湖南郴州安仁县龙海镇官陂村村民,在外经商。6月23日中午12时许,罗范春驾车经过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面的吉庆大道大桥时,获悉一位年约五旬的女子跳河轻生,当时女子正在水中挣扎。救人要紧!罗范春立即跳下距离桥面20多米高的河中救人。
因救人过程中体力透支,罗范春奋力游到岸边后就昏迷了过去,被警方送到医院。遗憾的是,女子送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男子纵身跳下20米高桥,救助轻生女子
综合媒体报道,广东肇庆吉庆大道大桥离水面高约20多米,长度约有一公里,落水女子从桥中段跳下,距离两边河岸都较远,救人难度较大。
桥面离水面有20米高。(来源:郴州日报)
罗范春回忆:“当时看不清是女子,男士还是小孩,只看到一个人在里面挣扎。因为我以前游泳还算可以,以前我也救过一次,当时我就是看到水下有一条生命在挣扎,没顾那么多了,我马上就把衣服脱掉,直接跳下去。”
由于河水很深,这名女子并不配合救援,导致救援的过程很艰难,罗范春在水中奋力拖拽着女子十来分钟后,逐渐感到自己体力不支。“后来我就死命往岸上游,用我最后的毅力,刚好游到岸边的时候,我把头搭在草里面,就没力气了。”
救人的罗范春被送医治疗。(来源:郴州日报)
随后赶到的当地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也紧急展开施救,将昏迷状态的罗范春和轻生者一起送往了医院。罗范春苏醒后的第一句话仍是牵挂着那位女子。
参与救援的警员梁立宇表示,经多部门合力搜救,在附近桥底救起那名轻生女子,女子送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警方正在为其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据报道,今年49岁的罗范春,坚持健身十年,强健的体魄给了他跳水救人的底气,但他的善良和勇敢源自家庭的教育。
据了解,罗范春来自郴州市安仁县龙海镇一个红色革命家庭,其父罗洪珠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上甘岭战役,为国家立下过赫赫战功。父亲对子女要求严格,家风严谨,从小就教育他做人要爱国爱家,有能力的时候要多帮助别人。
罗范春住院接受治疗。(来源:郴州广电)
在罗范春18岁那年,曾经在家乡的河中成功救起一个孩子。罗范春说:“那个孩子如今在深圳创业,时常说起这件事,感谢我救了他。”这些年,他在生意之余,常会回到安仁参加公益活动。
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长利派出所民警梁立宇表示:“他这个行为是一个见义勇为的行为,我们公安这边向我们分局的治安大队,还有当地的街道去申报罗先生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媒体评论:要让英雄事迹天下知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湖南郴州当地媒体对罗范春英勇救人的事迹进行报道后,引发网友纷纷点赞,大家留言“致敬英雄”“好人一生平安”“郴州人好样的”。因为媒体的采访,罗范春年过九旬的老母亲才得知了小儿子的救人之举。
网友纷纷为罗范春的英雄事迹点赞。(来源:郴州广电)
6月26日,湖南媒体红网发表评论《要让英雄事迹天下知》,评论写道:罗范春舍身救人,距离杭州救人时间不过五天。面对危险,罗范春甘冒巨大的风险,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这样的精神可圈可点。整个社会都应对这样的英雄给予充分的尊敬。
评论表示:罗范春,一个勇于在危难之际不畏困难,敢于挺身而出的人。英雄值得所有人尊敬,更值得全社会褒奖。两次救人事件都是湖南籍英雄,由此可见湖湘儿女多壮志。
评论说,当下,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罗范春的壮举,一定能带动并激励社会文明和进步。让凡人善举成为一道靓丽的郴州风景,让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极目新闻综合郴州广电、西江日报、红网)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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