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6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金凤区交警二大队了解到,6月12日11时17分许,张某某驾驶宁D号牌小型轿车,沿通达街由南向北行驶至通达街与金瑞路路口时,遇红灯前车正常停车等待,张某某反应不及时险追尾前车,在紧要关头张某某跨越双黄线躲避,与对向车道海某驾驶的宁A号牌小型轿车迎面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车内驾乘人员受伤。
经查,驾驶人张某某违反禁止标线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人海某在城市道路行驶速度过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故张某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海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上路开车,驾驶人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随时注意周围的路况,以免发生意外。跟车时,后车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因为跟车太近发生追尾,后车要承担全部责任。而接下来的案件则是因为躲避追尾,跨越双黄线给他人带来了安全隐患。
记者 寇莉苹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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